759 篇
412 篇
12509 篇
2247 篇
346 篇
776 篇
1104 篇
396 篇
2193 篇
2561 篇
1194 篇
546 篇
186 篇
446 篇
80 篇
136 篇
288 篇
992 篇
319 篇
759 篇
[房地产业] [2020-02-22]
2019 年,房地产供需指标保持较强韧性,实际表现远好于年初预期,年末实现平稳收尾。其中,开发投资增速接近两位数,到位资金增速翘尾回升,土地购置降幅继续收窄,商品房销售金额创历史新高,大中城市房价走势更加平缓。但也要看到,开发企业的销售和资金压力依然较大,2020 年仍面临偿债高峰;商办物业去化压力较大,主要城市写字楼市场空置率上升、租金下降。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0-02-22]
1~12 月,全国基建新增装机容量仍保持较大规模,并网风电装机规模突破 2 亿千瓦;发电量增速同比小幅增长,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持续较快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平稳增长,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拉动效果明显。目前,内外交困下,煤电亟需尽快转型;2019 年河南电网迎峰度冬系统调峰能力不足。未来,自主抽水蓄能成套设备实现“领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新一轮特高压项目助力四川水电外送规模翻番。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0-02-22]
12 月,船市需求略有改善但整体仍处于低位,全年累计新接订单量为2907 万载重吨,同比下降20.7%;造船完工量环比基本持平,同比涨幅较上月有所增加;手持订单量环比小幅回升,同比降幅持平上月;新造船价格依旧萎靡不振,CNPI 继续轻微下跌;出口需求继续回升,出口额同比降幅显著收窄;船企全年效益企稳回升,行业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
[房地产业] [2020-02-22]
2 月3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房地产业] [2020-02-22]
1 月1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自上世纪90 年代以来,新区建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面临规划建设不够集约节约、主导产业优势不够突出、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
全、改革创新和全方位开放不够深化等问题。
[房地产业] [2020-02-22]
1 月6 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房地产业] [2020-02-22]
1 月5 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2020 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1 月2日至3 日在北京召开。关于2020 年工作,会议指出,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房地产业] [2020-02-22]
12 月25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 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 万至500 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 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稳妥有序探索推进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提升就医费用报销便利程度。进一步发挥城镇化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
[房地产业] [2020-02-22]
12 月5 日,自然资源部召开座谈会,解读近日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根据新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享最低地价和租金,且远低于商业及房地产用地地价。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0-02-22]
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其配套文件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修订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