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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6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4393号建议的答复
韩再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风险评估、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以及加强预制菜行业监管等建议,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高度赞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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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建立不安全食品行政监管机关强制召回补位制度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6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68号建议的答复
国市监议〔2024〕52号
印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不安全食品行政监管机关强制召回补位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针对发现的不安全食品,依法监督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实施召回。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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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雪燕是否为食品原料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1
咨询内容:
省局领导早上好,雪燕是否为食品原料
答复内容:
您好,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我省暂无“雪燕”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标准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关于“雪燕是否能作为食品原料”的问题建议以卫生行政部门答复为准。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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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湖北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1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090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工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
冷链物流是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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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职业索赔现状分析与对策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10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台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付倩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职业索赔现状分析与对策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改进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治理工作、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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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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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制止“职业打假”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10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宁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卢利群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止‘职业打假’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宁14号)收悉。该建议对于改进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治理工作、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局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法院,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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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将武义县列入龙井茶产区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10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3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俞学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武义县列入龙井茶产区的建议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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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龙井茶生产历史悠久,地理和自然环境条件符合“龙井”产区要求,所产扁形茶符合“龙井茶”品质要求,建议将武义县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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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09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丽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雷丽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政策、改进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促进地理标志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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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省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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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杭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09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杭7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周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杭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提升地理标志法治保障能力、推动进杭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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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有效遏制职业索赔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08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金3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张彩菊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遏制职业索赔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金32号)收悉。该建议对于改进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治理工作、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局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纪委省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