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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打造新安江源头农产品区域“有机”品牌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9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567号建议的答复
李发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新安江源头农产品区域“有机”品牌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实施区域性有机农产品认证、建立健全有机农产品认证与质量监测体系、打造特定区域有机农产品共享品牌等建议,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
一、有机产品及认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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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修改计量法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8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04号建议的答复
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计量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国现行计量法仍然是器具法”“计量监管方式需要转变”“调整范围需要进一步丰富完善”,对我们修改计量法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高度赞成您提出的修改计量法的建议,并积极推进计量法修订。
一、关于计量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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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规范食品标签,统一标注方式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8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717号建议的答复
张义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食品标签,统一标注方式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规范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方式,加强食品标签监管,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食品标签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息的载体,是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特征等信息最直接、最普遍的方式。食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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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代餐食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8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75号建议的答复
崔雪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代餐食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推动立项制定代餐食品国家标准、加强代餐食品市场监管、完善产品生产体系、普及代餐食品科学知识等建议,对加强代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代餐食品市场秩序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关于推动完善代餐食品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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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以“四个一”减轻企业行政负担的提案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8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03587 号(工交邮电类 536 号)提案答复的函
赵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四个一”减轻企业行政负担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一次不用检、最多检一次、只填一张表、一次真调研”等建议,聚焦当前经营主体关心的突出问题,对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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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提案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8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974号(商贸监管类09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全国工商联:
全国工商联提出的《关于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建议,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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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禁止商品过度包装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8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679号建议的答复
于安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商品过度包装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过度包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利益、诱发社会奢侈风气,易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提出转变观念、制定和完善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管、鼓励和支持“简单包装”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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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提案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7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20681号提案的答复
章锦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组织了专题学习,认为您的提案对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作为分办单位,涉及我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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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预制菜行业发展的提案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7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489号(商贸监管类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吕耀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制菜行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立预制菜统一标准体系等建议,我们高度赞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们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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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 促进预制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7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237号建议的答复
万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 促进预制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设立预制菜行业准入门槛、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等,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