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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法的顶层设计:建构食品治理的整体安全观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发布日期:2015-04-26

  •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与本报社共同举办新法实施研讨会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发布日期:2015-04-26

  • 公众参与 政民合作 社会共治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发布日期:2015-04-26

  • 建立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5-04-25

  • 新食品安全法:农业部门成农产品主要监管部门

    来源:当代畜牧 发布日期:2015-04-25

    2015年4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农业部门成为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部门执法协作。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64条规定,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样检验。对此,滕佳材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通过抽样检验的方式来加强
  • 我国食品标签规制与美国、日本对比研究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发布日期:2015-04-25

    食品标签的信息表达作用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如果食品标签标识的信息不完整、不明确或有虚假标识,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通过对食品标签进行合理的政府规制,实施严格的法制监管,便能规范食品标签的内容标示,从而帮助消费者购买到与自己诉求相符的食品。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各项法律法规较于发达国家起步晚,发达国家已经经历了食品安全问题高发的阶段,并进行了有效的政府规制。因此对我国食品标签规制进行对比研究完善
  • 问题食品召回最快24小时内启动

    来源:质量探索 发布日期:2015-04-25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又出新招,不安全食品召回有法可依。2015年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珲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最快24小时内启动召回。《办法》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发布

    来源:新农业 发布日期:2015-04-25

    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5年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该局令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 食品安全“变法” 重典治理“吃祸”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日期:2015-04-25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全国人大代表热议核心内容

    来源:中国食品报 发布日期: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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