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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市场监管局、亳州市消保委关于选购肉制品的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亳州市市场监管局、亳州市消保委特发布以下科学选购肉制品的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商家和购买渠道
购买肉制品时,请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农贸市场或正规的线上平台。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散装肉制品以及私自屠宰、未经检验检疫的“土猪肉”“野生肉”。
二、选购预包装肉制品需查看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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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优”网餐进行时|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四不两直”夜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为扎实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压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近日,苏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姑苏区苏州大学校区周边网络餐饮集中区开展夜间突击执法检查。
检查组现场随机抽查多家入网餐饮经营单位,重点围绕经营资质、后厨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原料采购储存、防虫防鼠设施、食安封签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入网信息公示等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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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优”网餐进行时|苏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召开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4月3日,苏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召开。会议认真落实集中整治的部署安排,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是一项政治任务、系统工程和民生工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抓住“幽灵外卖”、无堂食外卖违法违规经营、经营资质和健康证明造假等整治重点,加强部门协同,打通数据壁垒,强化线索排查和移送。要充分发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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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为全面压实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贯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体资质:应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载明地址相符,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使用虚假或冒用他人资质。
二、信息公示:线上展示信息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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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以案释法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第一批)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定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违法案件。现将首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
案例一
莲池区4家餐饮店委托经营案
莲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时发现,辖区有4家餐饮单位(以下简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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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批)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为净化餐饮服务市场环境,特别是针对网络餐饮领域的突出问题,桂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关切,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压实主体责任,全力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
七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吃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七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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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清明假期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清明假期来临,广大市民和游客踏青赏樱、聚餐出游频繁,加之气温回升、湿度增大,食品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切实保障市民群众与游客饮食安全,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温馨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安全用餐。
一、外出游玩就餐,优选正规商家
1.注意选店合规:外出就餐和游玩消费,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小吃、饮品及散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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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26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批)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与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现发布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 例 1
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丰县某网络餐饮店未按规定
使用食品封签案
2026年3月31日,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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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速推进!赣榆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3月31日下午,全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在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分管区长,区质食药安办主任、副主任,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青口镇人民政府、公安局、城管局、商务局、卫健委、数据局分管领导,美团、淘宝闪购平台相关负责人,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参会。
区市场监管局青口分局、海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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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4-07
案例一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姐妹凉皮朝阳巷店网上刊载食品名称与食品标签不一致案
案情介绍:2026年2月5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线索对位于解放东街朝阳巷48号的银川市兴庆区新华姐妹凉皮朝阳巷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的“娃哈哈矿泉水”实际为“娃哈哈纯净水”,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与食品标签不一致违法行为。
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