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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宵节饮食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2-07
元宵节即将来临,人们有食用元宵(汤圆)的传统,寓意团圆和幸福。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咸阳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仔细选购很重要。选购速冻元宵(汤圆)时,选择包装袋内冰渣不多,色泽均匀、鲜亮,没有明显粘连,形态完整,没有裂口、明显裂纹或脱粉现象的产品。选购新鲜元宵(汤圆)时,观其外型应色泽鲜亮,若出现色泽暗淡、发灰、霉斑、糯米粉变红(配有红色粉料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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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口食品销售监管工作专项检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2-05
年关将近,各类食品迎来消费热潮,各类进口食品也逐渐走俏。为进一步规范进口食品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进口食品的安全隐患,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内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覆盖辖区以商超、水果经营店、奶粉店等重点场所。一查经营主体资质。看进口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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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1-27
春节在即,为保障节日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幸福的佳节,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01
采购食品要仔细
在采购食品时优先前往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采购时要仔细观察食品色泽、形状、质地等外观特征,拒绝购买发霉、变质、异味、虫蛀、包装破损或变形等异常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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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醒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1-27
春节将至,为了让全市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舒心,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醒,请广大餐饮服务单位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确保饮食安全。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坚决杜绝超负荷供餐;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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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酒类商品违法经营典型案例(第四批)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1-26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酒类商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酒类商品违法经营案件查办力度,现将第四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酒类生产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自律、诚信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酒类商品违法经营行为“零容忍”,依法查处,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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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1-26
随着春节的临近,为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景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全力守护群众的“年味”。
本次专项抽检紧紧抓住春节期间消费特点,覆盖流通、餐饮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抽检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以节日期间流通量大的大型商超、酒店、大型零食连锁店等为重点主体,抽检食品种类覆盖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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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1-26
春节在即,为保障节日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幸福的佳节,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01
采购食品要仔细
在采购食品时优先前往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采购时要仔细观察食品色泽、形状、质地等外观特征,拒绝购买发霉、变质、异味、虫蛀、包装破损或变形等异常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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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年夜饭”供餐单位专项检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1-26
2025年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广大市民饮食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餐饮消费环境,在春节来临之际,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其间,市、区、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开展“年夜饭”食品安全检查,排除节日食品安全隐患。
本次督导检查以承接“年夜饭”餐饮单位为重点,以餐饮服务经营资质、食品原料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制作过程、后厨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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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告知书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1-26
各进口食品销售经营者:
为落实进口食品管理要求,现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资质要求: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按许可备案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人员管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需取得健康证明。
进货查验:采购进口食品,要查验供货者的经营资质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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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两会期间食品销售安全提示函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1-26
各食品销售单位:
春节、两会即将来临,食品销售进入高峰期,食品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大。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春节、两会期间食品销售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食品销售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