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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聊城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夏季露天烧烤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夏季来临,气温升高,露天烧烤、夜市大排档迎来消费旺季,“练摊撸串”成为市民夜间消费的热门选择。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范夏季烧烤食品安全风险,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消费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健康、文明享用烧烤美食。     一、选摊要“严”,认准正规经营主体     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的固定摊位或门店,查看是否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备案信息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远
  • 青岛李沧区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网络餐饮整治典型案例(一)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今年以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肉及肉制品、保健类食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李沧区贾春军食品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李沧区新鸿翔乐客超市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 现场直击!东莞查处“幽灵外卖” 一餐饮店涉嫌假证被立案调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这个证是不是你们上传到平台的?”“是不是假证?”     4月29日中午12时,东莞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执法人员,直奔东莞一家招牌为“香它它煲仔饭”的餐饮店,开展打击“幽灵外卖”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执法行动正是东莞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重拳出击,全力整治“幽灵外卖”等网络餐饮乱象,切实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现场直击:联合执法突查违规
  • “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五一”假期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来沪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假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送上一份温馨提示:     致亲爱的市民和游客   科学理性消费,享健康好“食”光     假期无论是外出“寻味”     还是在家烹饪     都要记得把“安全”和“健康”     放在首位哦!     01   外出就餐请注意     请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良
  •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全力守护“五一”假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五一”假期期间,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聚焦节日消费热点领域,组织开展食品销售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力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     01   聚焦源头治理 严把市场准入关     本次行动将生鲜肉类作为监管重中之重,执法人员结合近期开展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生鲜肉经营业户进行“地毯式”排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查验并留存供货商资质票据,
  •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旅案件查办情况通报(一)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五一”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消费者关注的住宿预订、食品安全、缺斤少两等问题,深入开展市场秩序整治,查办了一批案件。现将有关案件情况通报,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2.日照市东港区顺利百货批发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4.陈某德在张家台渔港销售海鲜时,通过虚报称重数量的方式多收钱款。当事人销售商品实
  •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旅案件查办情况通报(二)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五一”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消费者关注的明码标价、以次充好、住宿预订等问题,深入一线巡查,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有关案件情况通报,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1.东港区大碗张餐饮店(门头牌匾:岚山小坝)未明码标价,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2.岚山区珍鲜海鲜大
  • 商家伪造资质材料入驻外卖平台,会受到什么处罚?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问     部分商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通过 P 图篡改、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蒙混平台审核后上线经营,该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     该行为属于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将被没收违法经营商品、工具与违法所得等,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京彩食安】关于樱桃的谣言一次说清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暮春时节,京郊各地樱桃花海如云似雪,再过一段时间,北京本地樱桃将陆续成熟上市,但关于吃樱桃的各种传言也随之而来,“吞核会中毒”“连体樱桃打了激素”……这些说法到底是真是假?     谣言1:误吞樱桃核会中毒?     真相:误食几颗没有风险!樱桃核虽然含有氰苷,但氰苷本身无毒性,只有在不小心咬碎时,才会在人体酶和酸的作用下产生有毒性的氢氰酸。但是,樱桃核质地坚硬,不易被嚼碎或消化,其中
  • “保健品”≠“保健食品” 当心消费套路盯上您!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05

       部分不法商家拿捏老年人的健康需求,用免费福利、温情套路、虚假宣传层层设局,让老年朋友落入“保健”消费陷阱,既损失养老钱,更可能耽误正规治疗、损害身体健康。     正规的保健食品本是辅助健康的贴心帮手,却被部分不法商家当作牟利工具。为帮老年朋友擦亮双眼、科学理性消费,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消费提示。     认清本质:保健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药品,不能治病   保健品≠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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