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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吴优”|夏日清凉正当时!冷饮、饮料科学选购及安心食用指南请收好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夏季高温来袭,冷饮、饮料成为大众消暑主流选择,但购买或食用不当也会影响我们的健康安全。为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科学消暑、理性食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联合发布夏季冷饮、饮料消费提示。
精准甄别选购
看经营资质,优选正规渠道。优先选择在证照齐全的商超、便利店、品牌连锁门店购买冷饮及饮料,不要在无证流动摊贩或卫生条件差的店铺购买。购买时可留意售卖区域冷藏冷冻设备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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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2026年端午节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粽叶飘香,端午将至。为守护滇黔桂三地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节日市场秩序,针对端午食品采购、礼赠消费、文旅出游、线上购物等高频场景,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消费、防范风险、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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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食品安全,放心过节
端午粽子、咸鸭蛋等时令食品热销,消费者选购需严守安全底线。请优先选择资质齐全、卫生规范的商超、品牌门店及正规电商平台,远离流动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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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外卖消费者的一封信——查收您的“舌尖安全锁”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您好!点一份热腾腾的外卖,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然而,餐品在配送途中是否被私自拆启?是否被意外污染?为了彻底打消您的顾虑,自2026年6月1日起,国家《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我市全面强制推行“食安封签”制度。
一枚小小的封签,是您餐品的“安全锁”。它采用一次性材质,一旦撕开便无法复原。为了让您的每一顿饭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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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端午节消费提示:端午促消费 佳节倡节俭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端午佳节临近,粽子、咸鸭蛋等节令食品消费升温,餐饮聚会、探亲访友活动增多。为帮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理性、绿色的传统佳节,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
外出就餐或家庭团聚时,应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做到按需点餐、按人备餐,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剩余菜品主动打包,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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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6项措施 优化食品安全抽检与核查处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优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从任务统筹、检验时效、机构管理、核查处置、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六个方面推出改革举措,推动抽检工作从“数量覆盖”向“质量提升”转变。
优化抽检监测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原则,强化省、市、县三级任务统筹,推进分级分类精准靶向抽检。对连续三年合格且风险等级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调减抽检频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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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核发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6月12日,常德市澧县市场监管局为经营主体澧县俞智道路运输服务部(个体工商户)核发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此笔业务,从提交申请到完成出证,仅用时1个工作日,标志着澧县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工作全面落地实施,为全市办理该项行政许可积累了经验。
自2026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为保障新政平稳落地、提升审批效率,常德市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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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通报5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近期,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持续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环境,现发布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分别是:湘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湘乡市新湘路某卤味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包子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湘潭市雨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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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已部署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视频调度会议,进一步推进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及婴辅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省局副局长张礼涛出席会议并讲话,食品安全总监、二级巡视员宋传荣主持会议并对专项行动作部署。
会议指出,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协作配合,打好专项整治“组合拳”,严查虚假商业营销、违法广告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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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主体的咨询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咨询内容:
您好! 我单位为企业A,现就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主体问题咨询如下: 我单位食堂运营模式为:企业A作为业主单位,提供经营场地;委托物业公司B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餐饮公司C以承包方式负责食堂的具体经营活动(包括食品加工制作、销售等)。实际就餐人员主要为企业A单位员工。 在上述模式下,各方职责分工为: 企业A:提供场地,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 物业公司B:负责现场管理物业相关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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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食品中含四川地方标准竹叶粉是否能在青海省经营销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17
咨询内容
您好,我司是广东省的糕点生产企业,已咨询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回复: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可以采购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DB551/010-202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竹叶粉》的竹叶粉作为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请问使用的地方标准《竹叶粉》是否在贵省有标准互认情况,生产出的食品是否可以在贵省进行销售?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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