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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首轮全覆盖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1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信息,经过五年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国在产在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首轮全覆盖,累计完成体系检查2520家次,覆盖率达到140%,推动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99%以上,促进整个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体系检查立足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探索全过程、全环节监管模式,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向事前预防型转变。5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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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季度盘点-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情况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15
食品伙伴网讯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以下简称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到的信息,以公开及发布时间为准,截至2025年3月31日,共有871款国产(排除6款已注销的产品)保健食品获得备案凭证,71款(排除3款双申请人联合申报的产品)国产新注册保健食品。2025年第一季度无进口保健食品获取备案凭证及注册批准证书。
为方便企业更好地了解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现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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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双无”保健食品换证交流会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15
为积极推动“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换证前期准备工作,4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双无”保健食品换证交流会。全市涉及“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的7家企业共计20余人参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岑志勇出席会议。
交流会邀请中国检科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的专家分析解读“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政策、标准研制流程以及保健食品注册功能安全评价情况等内容。
会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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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加料”,养生变“伤身”!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10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是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而非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大众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人们对保健食品的需求逐渐增加。然而,某些不法生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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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保健食品国家标准发布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08
近日,由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66)组织修订的8项保健食品国家标准正式对外发布。
8项国家标准分别为《保健食品中泛酸的测定》(GB/T 22246-2025)、《保健食品中肌醇的测定》(GB/T 45242-2025)、《保健食品中硫胺素、核黄素、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GB/T 45243-2025)、《保健食品中淫羊藿苷的测定》(GB/T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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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培训会在京举办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04
2025年3月28日,“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培训会(第二期)在北京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食审中心”)主办,全国200余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派代表参加了培训。
会上,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功能审评部主任刘洪宇、安全审评部主任陈广耀、工艺标准部主任余超,分别对《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背景、工作原则、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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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特殊食品,科学选购守护健康之保健食品篇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03
您是否了解特殊食品?特殊食品有何“特殊”之处?又该如何科学选择和使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特殊食品,我们特别推出特殊食品系列科普长图,带您轻松了解特殊食品的定义、分类、功能、适用人群、选购指南等关键信息。
让我们从日常做起,理性选择、合理食用特殊食品,传播科学知识,共同守护健康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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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药品需谨慎,保健食品不是药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14
【案件简介】2024年7月份,老年消费者王某去莘县某药店购买了治疗心脏病的药物,在服用3个月后,意外发现产品是某品牌保健食品天然维生素E,瓶身标识显示保健功能是美容(祛黄褐斑),适宜人群是有黄褐斑者。王某感到上当受骗,遂找药店交涉,要求支付产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980元,被拒绝,在多方诉求未果后,2024年11月8日,投诉到莘县消费者协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莘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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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市场监管在行动 | 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 谨防虚假宣传陷阱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13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认知保健食品、科学理性消费,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一、正确认知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谨防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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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选购保健食品消费提醒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11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网络购物越来越便捷的当下,保健食品购物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保健食品,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醒: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科学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食品可以降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