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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剑指网络销售保健食品乱象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16

      针对网络销售保健食品乱象,六安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网络销售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网监系统监测、关键词抓取、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热线广泛获取违规线索,剑指网络销售保健食品乱象,守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严格审查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网络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
  • 答复|请问保健食品是否可以在广告中与其他保健食品的功效、安全性、人体吸收率等作对比?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16

      咨询内容:     您好,请问保健食品是否可以在广告中与其他保健食品的功效、安全性、人体吸收率等作对比?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
  • 新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合规指引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15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合规指引。随着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合规指引将不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     一、“
  •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发布合法生产经营提示函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14

      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发布合法生产经营提示函。     一是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梳理生产经营风险隐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二是要
  • 安徽四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银龄行动”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14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安徽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银龄行动”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5月开始至11月结束,在全省范围开展“守护夕阳红、银龄在行动”为主题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保健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方案》指出,针对老年人群是保健食品主要消费群体特点,积极动员吸收学有所长的老干部、老专家和老教师加
  • 答复|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中的三点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13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3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许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中的三点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近年来,我局切实履行审查工作职责,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审批改革,2024年共收到“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申请19108
  • 赤峰宁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雷霆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近日,宁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的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悬挂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经营项目是否注明“保健食品”销售、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查验并留存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检验合格报告、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所售保健
  • 在抖音直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可以吗?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11

      苏苏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想在自己的官方抖音账号发布一款保健食品广告,可以直接发布吗?不可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不得发布。      相关法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及药品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09

    广大老年消费者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老年人对保健食品及药品的需求日益增加。然而,市场上各类保健食品及药品琳琅满目,部分不法商家为追求利益,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手段欺骗老年人,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为帮助老年人理性消费,避免上当受骗,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与药品     (一)保健食品     保健
  • 【消费提示】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口保健食品消费安全的风险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5-07

      近期,央视财经《财经调查》栏目曝光部分商家以“全球购”“保税仓发货”为噱头,通过伪造进口手续、虚标成分等手段制售假冒进口保健食品。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进口保健食品选购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认准合法进口身份,谨防“伪进口”陷阱     正规进口保健食品须同时具备:1.中文标签标注批准文号(国食健注J+8位数字),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核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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