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1.《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发布
[汽车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13-03-19]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提出,要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现就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提出意见。
关键词:重点行业;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