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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信息(第11期)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3-01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关于药品GMP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1]269号)以及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药监办[2011]47号)要求,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已经我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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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团结保一方食品安全 北京市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3-01
本刊讯(记者马昊楠)2015年1月29日,为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会精神,北京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召开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北京市食药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风平,北京市食药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王福义出席会议。会上,北京市食药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风平对北京2014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作了总结,同时对2015年北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关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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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2015年1月28日)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3-0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京茂"牌虾皮等16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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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成绩 表彰先进 凝聚力量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工作总结暨文化建设成果展示会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3-01
本刊讯(记者马昊楠高军)2015年2月6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4年工作总结暨文化建设成果展示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珠,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及北京市相关部门领导、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相关领导、北京市食药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北京市食药监管系统300余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北京市食药监管局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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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食品 发布日期:2015-03-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险监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精神要求,为鼓励地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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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2015年1月7日)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3-0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金碧富城"牌黄金姜片等9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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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调查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3-01
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直接影响着食品质量以及消费者的健康。为了解大兴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现状,为今后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供依据,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29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食品安全法规知识、食品安全卫生知识、食品安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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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检验不合格;立即封存;暂停生产!
来源:法律与生活 发布日期:2015-03-01
2015年2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法律福音: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的食品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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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2015年1月14日)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3-0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青辰浪"牌竹荪等18种食品及"便必舒"牌芦荟胶囊等2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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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科普共促首都食药安全 北京市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宣传工作回顾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3-01
2014年,北京市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宣传工作和科普推广工作中不断探索,通过结合辖区特色,利用系统共建、共享的科普宣传资源,将科普知识延伸到社区街道、乡镇村落、部队学校、工厂矿区。笔者以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宣传经验为例,展示首都基层食药监管局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开展的积极有效的探索工作。东城区:五大模式宣传构建食药监管新局面2014年,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