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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C概念滥用 “100%果汁” 名不副实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食品伙伴网讯 当前健康消费趋势下,NFC(非浓缩还原)果汁因 “无浓缩、无添加、纯天然” 的标签,成为果蔬汁品类热门选择。但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利用消费者认知偏差与标准空白,在标签标识、商标宣传中实施误导性标注,以微量 NFC 添加、虚假 100% 宣称、属性混淆标注等方式违规营销,既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也违背食品标签真实、准确、合规的核心要求。
NFC标识滥用
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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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关于“手擀”商标相关问题的声明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关于“手擀”商标相关问题的声明
近日,关于挂面行业“手擀”商标相关问题,引发了媒体和消费者的关注与讨论。对于大家的提醒和批评,我们进行了深刻反思。
在产品名称及宣传表达上的不严谨,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和误解,对此,我们诚恳地向广大消费者表示歉意。我们充分认识到企业对产品的表达,不仅要符合法律规范,更应该尊重消费者最真实、最朴素的感知。
针对消费者关注的问题,我司深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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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像“野葱”,却暗藏剧毒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一些市民看到坡埂间油绿青翠、生机勃勃的“野葱”,便忍不住想采回家炒鸡蛋、包饺子。先别急!有一种叫葱莲(也叫玉帘、葱兰)的花草,长得和野葱高度相似,却暗藏剧毒,误食后果不堪设想。
葱莲属于石蒜科植物
全株均含有石蒜碱、加兰他敏、扁担叶碱等
多种有毒生物碱
一旦误食
会对身体造成严重损伤
刺激肠胃
毒素会直接侵蚀胃肠道黏膜,引发剧烈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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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监管】网络餐饮新规实施在即,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助力外卖平台“轻松备考”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即将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外卖平台是否充分做好准备?近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主动靠前服务,深入辖区美团、淘宝闪购平台办事处及代理商经营场所,开展“送法上门”行政指导活动,为平台企业合规经营精准“划重点”,助力企业从容应对新规要求。
“新规强化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平台合规经营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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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启动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严查重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为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六大专项行动,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高频投诉问题和高风险企业,集中力量督导依法查办了一批食品生产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现将近期查办的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希望广大食品生产者引以为戒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严把原料关、严守安全底线
推动行业合规发展
共同守护“舌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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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自制酒安全风险提醒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近期,各地因饮用来源不明、工艺不规范的散装自制酒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现就食品销售环节散装自制酒安全风险,发布如下提醒:
一、致食品销售经营者:严守底线,规范经营
1.严禁销售无合法资质的散装自制酒。不得采购、销售家庭自制、小作坊未备案或无生产许可证的散装酒,严禁销售私自勾兑、来源不明的散装自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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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随着健康意识提升,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走入千家万户。但不少消费者仍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因正确认识不足陷入误区,不仅达不到养护效果,还可能损害身体健康。德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您:
三大常见误区
一是保健食品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仅调节机体机能,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身体不适务必就医诊疗。
二是固体饮料充当“特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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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经开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封签使用指引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使用,保障外卖配送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123号令 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制定本工作指引,供辖区外卖平台、入网餐饮商家参考执行。
一
定义
本指引所称“经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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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互联网+AI监管”筑牢食品安全“智慧”防线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高位统筹 协同联动
将“互联网+AI监管”列为重要工作,高位部署推进,分管市领导专题部署、实地调度,联合其他部门、区市县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格局,建立“双规”责任体系,印发指引、细化分批接入目标,层层压实责任,保障工作落实。
精准施策 稳步推进
组织市县所三级力量拉网排查,核实在营食品经营主体6352家。搭建本地平台,依托省局资源完成部署调试,全面接入运营商视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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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新规280号令来了!这份通关指南请收好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5-26
各位进口食品贸易商、境外生产企业注意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便利进口食品贸易,2026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80号令)将正式施行。这是现行规定自2022年实施四年多来的首次重要修订。
新规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基础上,推出自动延续注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