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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拟修订食品法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16
2024年12月9日,马来西亚卫生部发布《1983年食品法》修正草案(第281号法案)向公众咨询,咨询日期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8日。涉及进出口食品监管新增内容:
(1)增加条款:在获得出口国政府的许可下,对食品出口商生产场所进行检查,以防止危害或确认进口食品的安全性。目的是加强对出口国食品出口场所的控制,以确保遵守食品法规;
(2)增加条款:允许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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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法规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16
2024年12月11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发布1299、1300号咨询文件,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2月17日。主要内容为新增醋酸(冰醋酸)等2类食品添加剂在部分食品中的使用要求,具体如下表所示。
食品添加剂名称
使用产品范围
拟制定最大用量(mg/kg)
醋酸(冰醋酸)
干制肉制品、熟制肉制品
20000
磷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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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修订内切-1,4-β-木聚糖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16
2024年12月11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2024.9126号文件,拟修订内切-1,4-β-木聚糖酶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谷物烘焙产品中最大使用量由原1.44mg/kg修改为0.9435mg/kg。
该文件将于欧盟政府公报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full/1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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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修订多项食品法令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10
2024年12月5日,捷克农业部发布多项新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1)要求罐装蜂蜜须有原产国标签,如果蜂蜜是混合物,所有原产国必须在包装上按降序标明,并标明其在混合物中所占的百分比;
(2)饮料、发酵醋和酵母要求的法令草案将为果汁、浓缩果汁和椰子汁引入一些新的定义。就糖浆而言,现在不仅要使用糖,还要使用其他天然甜味剂;
(3)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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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修订两项食品中营养强化行政命令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06
2024年12月3日,丹麦政府公报发布第1319号和1320号公告,即新版《食品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类营养物质强化要求的行政命令》、《食品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类以外的营养物质强化要求的行政命令》。相比旧版规定,新规定修订或新增了部分食品类别中营养物质的强化要求,具体内容部分见下表。上述2个行政命令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同时废止旧版规定。
产品类别
强化的营养物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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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修订两项食品中营养强化行政命令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04
2024年12月3日,丹麦政府公报发布第1319号和1320号公告,即新版《食品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类营养物质强化要求的行政命令》、《食品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类以外的营养物质强化要求的行政命令》。相比旧版规定,新规定修订或新增了部分食品类别中营养物质的强化要求,具体内容部分见下表。上述2个行政命令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同时废止旧版规定。
产品类别
强化的营养物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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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修订食品原产地标志使用条例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04
2024年11月27日,瑞士联邦公报网站发布2024年第701号公告,修订食品原产地标志使用条例。主要内容为修订条例附表1(允许和禁止使用瑞士食品原产地标识的食品清单),将鹰嘴豆、坚果、可可、咖啡、红茶、部分水产品等瑞士不能自给或自给率低的食品列入禁止使用瑞士食品原产地标识的食品清单。
该修订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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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修订食品补充剂使用规定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04
2024年12月2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INNo336号文件,修订食品补充剂使用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附件一可用于食品补充剂的成分清单中,将活性物质“花青素”名称变更为“摩洛橙花青素”;
(2)允许用于液体电解质补充剂成分钾含量≤700mg/l,钠≤1150mg/l。仅允许19岁以上的成人使用,不包括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蔓越莓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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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拟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04
2024年12月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35110010号提案,拟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修制订部分食品中杀螟丹等7种农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具体限量见下表;
(2)规定豁免制定水杨酸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该提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1月8日。
农药名称
食品名称
拟修订最大残留限量(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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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拟修订饮用水卫生要求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2-02
2024年11月25日,乌克兰卫生部拟修订饮用水卫生要求,意见反馈期为30天,主要内容:饮用水卫生要求增加放射性物质氡(Rn-222)≤100Bq/l;氚(H-3)≤100Bq/l,指示剂量(ID):≤0.1MK/ZV;氯仿≤300ug/l。
更多详情参见:https://moz.gov.ua/uk/zvit-pro-gromadske-obgovorennya-proy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