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行业研究报告数据库

行业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 > 报告详细信息

找到报告 1 篇 当前为第 1 页 共 1

国家食药监总局:婴幼儿辅助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健康检查
作者:本刊辑; 加工时间:2017-02-12 信息来源:中国乳业
关键词:食药监;健康检查;婴幼儿辅助食品;食品安全管理;
摘 要:【本刊辑】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2月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细则》中所称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36月龄婴幼儿及37~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细则》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
© 2016 武汉世讯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中心

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员


电话咨询


027-87841330


微信公众号




展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