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摘 要:电子商务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摆在了我们面前。在我国,由于认识上和技术上的种种原因,使得我们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侵害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事件层出不穷,所以建构完善的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是必要的。本文从电子商务的核心主体消费者出发,比较分析了域外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情况,并通过剖析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和缺陷,提出了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构想。全文除去引言和结语,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基础理论。首先给出了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定义。其次分析了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即可识别性、可处分性以及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最后强调了在电子商务中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一是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二是为了加强信息交流,三是为了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人格和财产利益。第二部分,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域外立法考察。通过介绍美国、欧盟、德国、日本等国家在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概况,并以此为基础,比较分析了各国的保护立法在立法目的、立法模式和规制方式方面的不同。第三部分,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现行立法检讨。一方面,介绍了我国在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现状。另一方面,指出了我国在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缺陷,主要表现为立法模式的缺失、基本原则的缺乏以及规范内容的缺位。第四部分,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构想。首先,我国应该选择统一的立法模式,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把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纳入其中。其次,我国应该确定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为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全面指导。最后,我国应该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制度,包括市场准入和资格认证制度、行业自律制度以及覆盖全社会的信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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