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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标准不是摆设 对“缺斤少两”保健食品处罚的思考
作者:张爱萍;隋玉强; 加工时间:2017-03-18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关键词:食品安全;保健食品;
摘 要: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保健食品实行产品注册和备案制度,要求企业按照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国家卫生计生委也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该标准于2015年5月24日实施。由于未对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做出规定,实践中企业往往只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企业标准实施生产。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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