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4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近年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山东住宅产业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1996年我省被列为全国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省,2012年济南市获批综合试点城市。目前,我省拥有8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47个康居示范项目、183个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98个住宅认证部品、34个“广厦奖”项目,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省高度重视住宅产业化工作,省编办将职责明确界定在省建设厅。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等多个文件中,提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全省“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体系,作为对各市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1997年,我厅成立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组建了独立的产业化办公室,2000年归口房产处。全省l7个设区城市中,济南、青岛等9市经编办批准组建了产业化工作机构,或与开发办合署办公;其他8市均设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特别是青岛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菏泽综合开发办公室(正县级),也负责产业化相关工作。目前,我省已基本形成上下对口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为推进住宅产业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政策支持。法规和政策是推进产业化的基本保障。2004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将产业化纳入出台的开发、销售、设计、物业管理和装饰装修等法规规章,省开发条例将住宅性能认定和产业化技术应用,列为建设条件意见书、综合验收和开发合同的重要内容;省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凡开发合同有约定的,开发企业应向业主提供住宅性能认定文件;省物业条例规定,通过性能认定的可适当降低物业质量保修金交存比例,已购买工程质量保险的可免交保修金;省勘察设计条例专门增设了标准设计相关条款;省装饰装修办法提出,鼓励开发企业统一进行工厂化装饰装修,逐步减少毛坯房供应。我省还将《住宅品质促进力法》列入了省政府规章调研计划。另外,全省各级部门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厅协调省财政部门同意,在城市配套费中列支产业化专项经费,寿光等市出台减免城市配套费政策,有力地扶持了康居示范、性能认定项目建设。
(三)制定标准规范,提供技术支撑。省住宅产业化办公室会同省标办和力诺瑞特、万斯达等企业,编制完成《山东省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等标准和图集,组织开展了全省住宅户型大赛,正在编制《装配式住宅建筑套型及部品构件体系技术标准》、《成品住宅装修技术标准》。省和济南市配合部产业化中心编制完成了《CSI住宅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万斯达集团研发了PK剪力墙、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三类装配式结构体系,参与编制了行业标准《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莱钢集团研发实施了钢结构住宅和集成房屋。各市也组织开展了十几项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形成了全省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定期培训制度和住博会交流平台,为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2004年以来,我省探索将产业化技术应用与开发项目管理有机结合,建立了三项制度,实现了开发项目首尾衔接的闭合管理。一是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在土地及项目供应环节,由开发部门就产业化技术应用、套型和保障房配建比例、配套建筑设施投资及产权界定等提出意见,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和项目建设依据。目前,烟台等11个市推行了此项制度。二是产业化技术应用审查制度。结合康居示范、住宅性能认定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进行方案评审优化,在扩初设计阶段进行产业化技术应用审查,确保建设条件意见书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在图上,全省已有200多个项目实行了此项制度。三是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制度。在行政许可法颁发后,我省出台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将产业化技术应用落实情况。作为综合验收的重要内容。为推进该制度有效实施,我厅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将综合验收作为办理商品房确权登记的前提条件。
(五)积极开展试点,培育推进主体。我省一直将试点城市和产业基地作为推进主体和重要抓手。2005年烟台被省里确定为第一个产业化试点城市,市政府专门召开了住宅产业化工作会议。2006年国家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下发后,该市政府随即申报了国家试点城市。济南以获批试点城市为契机,着力打造长清、济阳两个占地5000多亩的住宅产业园区,初步选定50万平方米装配式项目,开始建设了CSI“百年住宅”试点楼。青岛已开工建设装配式住房。潍坊建设了昌达、恒信两个住宅产业园区。目前,海尔集团等国家产业化基地和正在创建的20个省级住宅产业化基地,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此外,多个市已经或正在协商引进远大可建、中南建设、日本鹿岛等龙头企业。
当前,我省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市场发育不足。目前,装配式住宅和全装修住房处在起步阶段,规模较小、成本偏高,开发商和消费者均缺乏积极性,没有形成需求带动市场的机制。二是龙头企业实力不强。我省缺少一流的开发、施工品牌企业,仅有2家开发企业年销售额超过百亿,受开发规模制约无法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难以成为引领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三是城市推动力度不大。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认识不到位,缺少政策扶持,产业化工作仍处于推广阶段。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我们将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的经验,按照这次会议部署,着力在转变住宅建设模式上下功夫,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主体。一是引导骨干开发、施工企业等联合成立住宅工业公司,建设装配式构件预制工厂,符合条件的可给予省住宅产业化基地称号。二是鼓励以骨干开发、施工企业为龙头建立产业联盟,形成集住宅研发、项目策划、规划设计、部品生产、构件预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销售代理、物业服务、维修养护等为一体的产业链条,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充分发挥上下游企业的协作优势。三是探索建立投资、建设、经营三类业务相分离的开发运作模式,促进投资商、开发商之间的横向合作,引导小型开发项目、开发企业与品牌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代理开发,推行分公司取代项目公司,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技术集成和产业链条竞争优势。
(二)抓产品。力争年内编制完成我省装配式住宅建筑体系和成品住宅装修两个标准,通过强化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着力打造三类住宅产品。一是依据保障房和中小套型住房等国家政策性面积标准,研发设计相应的标准套型,并采用通用的整体卫浴、厨房、衣帽间等住宅部品,以及楼板、阳台、楼梯间等建筑构件,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优势,生产装配式工业化住宅。二是以高层住宅为重点,先在地级市强制淘汰毛坯房,并逐步向多层住宅和县市延伸,发展成品住房。三是引导开发企业以提高住宅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为卖点,建造“百年住宅”。
(三)抓载体。在户型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保障房、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小套型商品房以及农村新型社区住房建设中,推行以住宅性能认定为基础,探索将康居示范、装配结构、成品装修、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等融为一体的1+X建设模式,创建新型城镇住区产业化示范工程,打造住宅产业化新型载体。
三、几点建议
总的建议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产业化作为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住宅装配化、工业化、产业化,从住宅、建筑、建设三个层面系统推动。全面实现城镇化推动住房需求、工业化推动住房建造、产业化推动市场协作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带动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公用行业及建材工业转型发展,进而推进建设产业化。为此,具体提三点建议。
一是深入落实国务院转变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要求,借土地、部品构件和施工等上游环节均已实行增值税的机遇,及时推进工业化住宅的“营改增”,降低税负,刺激消费,以弥补因暂停节能住宅减免5%投资方向调节税而造成的税收扶持政策的缺失。
二是尽快修改国办《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城市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推行产业化的责任,实行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在住建部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指导下,明确由一个综合性的司牵头,依托产业化中心,细化有关司局职责,制定配套改革措施,合力推进产业化和相关行业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