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质量投诉;大虎山镇;玉米收获机械;投诉监督;质监站;案件分析;监督管理办法;销售代表;案件受理;实施方案;
摘 要:为认真落实《2015年辽宁省农机具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工作要求,辽宁省锦州市农机质监站在接到黑山县大虎山镇王振全投诉河北沃丰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4BYZ-3型玉米收获机的案件后,按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案件进行了严格的处理。经过前期的案件受理、向生产企业、销售商了解情况、下达调查通知书、相关科室进行案件分析等工作程序后,锦州市农机局、市农机质监站于10月22日,召集生产企业代表、销售代表前往黑山县大虎山镇进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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