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行政事业性收费;法治管理;减税降费;社保;
摘 要:
内 容: “减税降费是今年应对下行压力的关键举措,可以说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盘主菜'。"4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措施。
此次会议确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
从具体举措看,此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等的范围,降低因私普通护照等出入境证照、部分商标注册及电力、车联网等占用无线电频率收费标准,并要求必须有明显降费,比如车库、车位等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550元降为80元,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
此外,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一半;至2024年底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授权各省(区、市)在50%幅度内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此项收费等。
会议针对目前行政性收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弊病也作出部署。例如,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落实按投资额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
有观点认为,一些具有公共产品一般特征的收费,如环境治理类收费、教育费附加等收费项目的合法性存疑,因为这些服务是具有普遍性质的公共服务,是政府本职工作之所在,可以考虑通过税收为其筹集资金。
此外,会议还确定了降低移动网络流量和中小企业宽带资费全年约1800亿元、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下浮铁路货物执行运价、减并港口收费、取消公民身份信息认证收费等措施。
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头戏。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减税降费作出一系列部署。在降费方面,李克强总理在提及“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时提出“确保减税降费落实到位"的要求——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等等。
同时,报告指出,为支持企业减负,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地方政府也要主动挖潜,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
此后,一系列配套措施进一步跟上,例如,3月26日部署社保降费措施,连同此次会议的部署,正是各级政府过“紧日子"的具体体现,凸显了政府大力推行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降费的决心。
会议指出,上述措施是继降低社保费率后,进一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采取的降费举措,实施后全年将为企业和群众减负3000亿元以上。
实际上,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及部门围绕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出台了一系列取消、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5年来,国家涉及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力度空前,取消及减免收费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取消及减免收费对象和领域不断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急剧减少,较大程度地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支持了企业发展。
应当注意的是,在当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过程中,不仅要单纯考虑短期内的社会主体经济负担的降低,还应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推进政府收费相关领域的基础性理论研究和制度建构,以补其法治化进程中的短板。
基于此,记者认为,下一步,为了使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管理纳入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应当从法律上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性质,规定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设定权限,建立重大收费项目的听证会制度,实行征收主体与收费主体分离的制度,建立统一和规范的收费票证制度,实行收支分离,建立收费项目专项审计制度,建立法律责任制度,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多措并举,实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治化管理。
此外,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加强巡查稽查和监督,设立举报投诉处置制度,确保将减免收费政策落到实处。避免局部地区因竞争不充分、中介技术服务市场不成熟而出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出台后企业实际负担并未得到减轻的情形。(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