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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化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接轨国际
作者:杨扬 加工时间:2014-09-26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报》
关键词:炼化污染物;排放标准
摘 要:
内 容: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这项被称为炼化行业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标准通过后,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望与发达国家接轨。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包括22项污染物,基本涵盖了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铅、总砷、总汞、总铬、总镉、悬浮物等所有常见的污染物种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6项污染物,也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颗粒物等常见污染物纳入其中。中国化工报记者对新标准与现行标准做了比照,发现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下降约30%,氨氮下降约20%,水特征有机污染物下降约30%;在大气污染物方面,常规大气污染物下降约50%,有机特征大气污染物下降达95%。新标准颁布实施后,将促使我国炼化行业的环保工作跃升一个大台阶。

新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石化抚顺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韩建华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新标准提出的更为严厉的污染物排放指标,是在综合考虑了企业现有技术水平、并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而提出的。新标准与现行标准最主要的区别是,进一步明确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特征有机污染物等指标控制的可操作性。

负责征求意见的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赵国华表示,征求意见工作截止到10月8日。他强调,新建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将按新颁布标准的规定执行,现在看来相关企业整改达标的时间紧迫。

对此,中石油吉林石化炼油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姜昌泉对中国化工报记者表示,新标准十分严格,企业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造,尤其是废气污染物目前还很难实现达标排放。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告诉记者,新标准提出更为严厉的条件与排放指标,与现行标准有了比较大的提高和进步。为更好地推动新标准的修定和实施,石化联合会将组织相关专家、企业进行学习研讨,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和行业呼声,力争使新标准更加规范、完善和可行,让新标准真正发挥扶优汰劣的刚性导向。

据了解,炼化行业现行的环保标准是1996年发布施行的,而且对炼化行业的特点反映得不够充分,分类指导性也不强,技术指标宽严程度不够准确,已不能满足当前炼化行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

同时征求意见的还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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