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行政体制改革
摘 要:食品安全一直是近年来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普遍存在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2013年以来我国开始进行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试图形成一个统一权威的食品产业全流程监管部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诸多现实因素的干扰,最终在基层普遍以综合执法改革的名义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这一融合了工商、质监、食药三部门职能的“三合一”体制的综合执法部门。本文聚焦于“三合一”体制下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以南京市六合区食品监管现状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三合一”体制的形成原因,以及该体制的内在矛盾,提出当前困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府部门间利益博弈、职能融合不畅带来的适应性能力匮乏、监管机构人员和执法对象总数权责失衡、重结果轻程序的监管评价体系四项内在矛盾,试图结合具体实例开展行政组织理论的阐释并对社会共治理论进行探讨,研究“三合一”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构建纵向协调的利益沟通机制、强化横向沟通能力发展机制、探索权责匹配均衡机制、明确公正导向的监管评价机制、以及加快实现社会共治的引导机制等五项监管机制的完善建议,对进一步提高现行的“三合一”体制下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最后结合十九大以来的最新市场监管改革方案,展望改革前景,提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尽早落实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的改革目标,开展融合监管实践试点,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市场监管改革从物理整合走向化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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