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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第487期

加工时间:2017-01-22 信息来源:EMIS 索取原文[55 页]
关键词:新能源;光伏发电;补贴政策;行业分析
摘 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通知规定,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65 元、0.75 元、0.85 元,比 2016 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 0.15 元、0.13 元、0.13 元。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一类至四类资源区新核准建设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40 元、0.45 元、0.49 元、 0.57 元,比2016~2017 年电价每千瓦时降低 7 分、5 分、5 分、 3 分。


目 录:

一政策环境

二行业要讯

三竞争动向

四行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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