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明码标价;消费者;张先生;团购;开发商;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交易;商品房销售;
摘 要:案例2016年12月底,市民张先生在长沙某楼盘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是直接在售楼处认购,并未通过任何电商以及中介机构。张先生刷卡时,被告知要出6万元团购费,且此团购费不抵扣房款,不开具发票,仅开具了一个收条。置业顾问告诉张先生,此团购费必须缴纳,并且不可使用公积金贷款,否则房屋将不出售。张先生非常不理解,为什么团购费不计入购房款,团购费的去向又在哪里?张先生要求售楼处工作人员提供收取团购费的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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