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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5月起施行
加工时间:2013-03-19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关键词:药物目录;化学药品;生物制品
摘 要:
内 容:      2013年3月15日,卫生部正式发布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自5月1日起施行。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目录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世界卫生组织现行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目录坚持中西药并重,注重与常见病、慢性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用药相衔接,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2012年版目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了品种,从307种增至520种,能够更好地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优化了结构,补充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2012年版目录充实了儿童专用药品、剂型和规格,包括了所有儿童用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目录中可用于儿童的药品近200种,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儿童用药不足。三是规范了剂型、规格,初步实现标准化。520种药品涉及剂型850余个、规格1400余个,尽管目录品种数量增加,但与2009年版目录307个品种涉及的剂型780余个、规格2600余个相比,规格数量明显减少,有利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保障供应,落实基本药物全程监管。四是注重与医保(新农合)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基本药物较高的比例报销。注重与重大疾病保障用药衔接,收录了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基本满足重大疾病临床基本用药需求。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2年版目录的实施。其中包括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明确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制度,做好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的衔接,保障基本药物供应;要进一步健全本地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机制,突出并确保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肺癌等重大疾病基本用药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等。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监督检查、抽验和电子监管,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能力。督促生产企业主动完善和提高药品标准,严格按照药品GMP组织生产;督促配送企业严格按照药品GSP等有关规定配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基本药物质量。鼓励社会零售药店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零售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应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对处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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