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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药目录考验
作者:裘炯华 加工时间:2013-04-22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关键词:新基药;招标主体
摘 要:
内 容:

原本定于2012年底出台的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下称“新基药目录”)因其发布时间后移了3个月,将更多不确定的因素带到了此后招投标、定价和采购环节中,一种悬念迭起的氛围将相关人事笼罩其中。

如今,离新基药目录正式实施只有不到半个月时间,仓促之间,招标主体和企业面对新版基药目录的变化会如何反应?

对于招标主体而言,最大的变化是集中化招标,只有省级卫生厅才有招标权力,省级招标机构需更谨慎。鉴于新版基药目录的品种扩容,新增了独家产品和一些价格较贵的品种,招标主体应避免以往的“唯低价论”,加大技术标的的比重,用水分更少的降价数据给公众更好的答卷。

新版基药目录规定只有一次增补机会,这也是对招标主体的一次考验。增补目录作为平衡地方利益和政策意志的工具,其存在是无法避免的。原则上不再允许地方做新的品种增补。但目前正在执行的各地基药增补目录,允许存在过渡期。所以,在仅有的一次增补环节中,地方政府应该更加严格地把关,以质量有保障的大企业为主,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过度保护,平衡好地方政府医药产业发展、税收保证、就业保障甚至维稳等客观情况。

总体上看,目前增补所涉及的药物在当地基层医院的采购、使用情况,与基药目录药品在使用方面并无大的差异和冲突,应该说都体现了基本药物可及性等特性。并且,增补目录都是各地有针对性地增补,相关药品的使用较之于增补前必定呈现增长态势。如此可观的市场,又从侧面印证了一个事实:无论是为了丰富基药目录,还是出于地方保护的目的,增补目录都显现出积极意义。

而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这也将是一场难打的仗。回顾旧版基药目录,即使药品没有中标地方增补目录,仍然可以在三级医院销售。而此次,未中标地方增补基药目录,对于厂家来说,首先意味着将丧失大量基层医疗机构的市场。目前国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100%配备基本药物,对于医保药物来讲,虽然还可以在二、三级医院销售,但受到各地对医保限量措施的影响以及国家此次明确提出二、三级医疗机构基药的配比,势必会影响到现有的市场份额。

因此,“削尖脑袋”冲进基药目录,是药企全力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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