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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设备工具和快修齐上阵 海拉全方位进军中国汽车售后市场——专访海拉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晨
加工时间:2016-07-20 信息来源:交通与港航
关键词:设施建设管理;电动汽车;暂行规定;电动车辆;使用性质;公共停车场;电力企业;法人单位;设施维护;报装;
摘 要:(一)关于充电设施分类根据《暂行规定》,本市充电设施按使用性质和对象主要分为三类。即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私人用户提供的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公用充电设施:指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截至2015年5月底,本市共有充电桩7 496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桩3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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