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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法与刑法衔接问题研究
作者:陈旋 加工时间:2019-03-21 信息来源:山东大学
关键词:食品安全;;行政法与刑法衔接;;衔接缺失;;域外法律规制
摘 要:当今中国经济发展迅猛,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其中非常突出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比如从最开始的毒奶粉到地沟油再到现如今的假牛羊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国家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使人民重拾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而对《刑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了修改与完善,2015年也颁布了所谓的史上第一严的《食品安全法》,彰显出了国家用猛药治理食品安全顽疾的决心,但是效果却不是让人们那么满意,在严打严查之后,食品安全问题又会卷土重来,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令人担忧。本人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是复杂的,但是最根本的原因是行政法与刑法在食品安全事件上衔接出现了问题,所以本文重点研究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中行政法与刑法衔接制度。全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首先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中行政法与刑法衔接的内涵,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两法在理论上的衔接,也可以说成是在法律条文规定上的衔接。另一方面主要是指两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衔接。然后又介绍了食品安全领域中行政法与刑法衔接的必要性,从理论必要性与现实必要性两个方面来阐述。第二部分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法与刑法衔接的现状——即衔接处于缺失状态,包括法律规定中的衔接缺失与司法实践中的衔接缺失。前者又从法律适用主体、主观归责方面与法律责任方面详细介绍了为什么行刑在法律规定方面会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后者则从案件移送少、标准模糊、证据转化以及信息交流平台方面进行阐述。第三部分为国外法律对食品安全规制。本文选取了日本法与美国法的法律规制来学习研究并希望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能有所启示。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法与刑法衔接的思考。主要还是从法律条文规定上的衔接建构与程序上的衔接建构两个方面来讲述。第四部分属于措施建议,解决问题的方向主要是针对第二部分行刑衔接缺失问题所提出的,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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