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署2014年“新农合”工作
关键词:报销比例;保险工作;补助标准;补偿方案;儿童白血病;政策范围;诊疗费;双向转诊;异地就医;基金支付;
摘 要:本刊讯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4年"新农合"重点工作。《通知》指出,2014年,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90元左右。各地要调整和优化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巩固完善儿童白血病、终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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