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房地产税;立法模式;统一立法;中央授权;地方参与;地方自主
摘 要:中央统一立法、允许地方参与,这是单一制国家房地产税立法的共识。目前,我国已经确定税收法定原则,统一立法成为既定前提。鉴于房地产税具有高度地方性,其立法又必须嵌入地方视角,纵向授权不可避免。这种模式既有来自宪法、立法法的支撑,也源自当前丰富的税收立法实践。而要保障其高效实施,需要在税收法定原则指导下,围绕被授权的事项、主体和权能,构建多元立体的机制;另一方面,还有必要为未来地方立法权的拓展预留空间。唯有如此,方可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平衡地区差异,最大程度维护地方居民及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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