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9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发改委: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房地产调控
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6日在国家发改委就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关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中表示,要把握好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义的认识,还要把握好政策的内涵,避免引起对政策的误读或者曲解。不能片面理解为这是抢人大战,也不能片面地理解为这是放松房地产调控。应该始终把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这个底线坚持好,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城市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
陈亚军表示,解决市民化问题的途径是“两条腿一块走"。第一条腿是落户,要促进有条件、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余下的要通过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实现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要解决好落户的问题,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动,需要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他指出,首先,不能搞选择性的改革。解决农民工的落户问题首先是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口,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第二,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第三,消除城市落户的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的通过优化积分落户的政策来调控人口,既要留下愿意来城市发展、能为城市做出贡献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的蔓延。
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
陈亚军指出,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快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处长刘春雨指出,需要注意的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刘春雨指出,这项改革还是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未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开的路径和时间节点,要视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情况和国家统一部署来安排,要在修法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开。在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要严格守住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不能把集体所有制改没了、耕地改少了、农民利益受损了。此外,也要重点守住生态保护的红线,守住乡村文化的根脉,还要有效防范各类政治、经济、社会等有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要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础做扎实,确保待入市的土地符合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不得突破现有规划,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出现违法用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