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7 篇
13897 篇
477387 篇
16218 篇
11751 篇
3898 篇
6510 篇
1243 篇
75477 篇
37463 篇
12122 篇
1645 篇
2846 篇
3402 篇
641 篇
1237 篇
1968 篇
4899 篇
3853 篇
5414 篇
记者日前从物价部门获悉,在对广西旅游行业价格行为历时半年的专项检查中,共查出涉嫌价格违法金额182.17万元。
据悉,广西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从去年12月开始,对201家注册旅行社、142个收费景区(点)、237家星级宾馆和160家购物点等与旅游相关的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发现包括门票价格在内的诸多问题。比如个别景点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价格优惠率高于20%;有些景点未严格执行青少年门票半价优惠政策,而是沿用身高低于1.4米的规定来界定未成年人半票的范畴;有些景区将青少年门票标准定为全票价的60—70%而不是50%;有些景区将观光车车费、导游服务费纳入门票价格捆绑收费;部分景区票价公示牌(表)未公示减免优惠的具体政策,或未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文公示票价,或捆绑标示全票、没有将分类的景点价格公示。
此外,还存在一些旅行社以略低于成本的价格接受外地游客,然后以景点、购物点返佣或小费弥补亏损的行为。部分景区宾馆则存在未公示收费价格、停车场明码标价收费时段不清等问题。一些景区购物点仅对价格比较低廉的商品进行了标价,却没有对高价位的商品作明码标价。存在标价签未标示等级、产地、规格等内容,有的标示了“特价”,却无促销活动起始时间、或无法提供相关销售记录的伪“特价”现象。
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游客,遇到以上问题,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