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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治理研究
作者:王宇翔 加工时间:2019-03-21 信息来源: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治理
摘 要:食品安全问题关系民生,是人类社会所要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之一。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民众的生命健康。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缺位。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是以国家权力为中心构建的威权型监管体系,以“管理论”为其理论基础,奉行监管中心主义。政府成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唯一主体,社会公众只能无条件的服从和配合。这样的监管实践导致了政府与社会的对立,也导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失灵。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与政府能力的局限性之间的矛盾,使食品安全监管成为了一项政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路径需要改变。在现代公共行政事务的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背景下,以政府绝对力量为基础的传统行政模式已无法适应当代公共行政的需要,合作治理应运而生。合作治理既是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更是一种新的理念。合作治理主张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在政府的主导之下,引入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到公共事务之中。在食品安全领域,合作治理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种发展方向。本文的研究从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入手,第一部分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困境,从主体困境、立法困境、执法困境、制度困境、社会困境五个方面探讨了监管的困境是什么及其成因,然后得出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合作治理结论;第二部分介绍了合作治理的内涵,包括合作治理的主体、范围、方式、权责分配、纠纷解决;第三部分讨论了合作治理的治理逻辑,包括其在公法上的正当性问题、合作治理的特征以及合作治理的存在机理;第四部分提出了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构想,以人本主义思想构建相关制度,倡导人的主观能动性,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实现合作治理。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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