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黑村官;农村;管理;
摘 要:
内 容: 村干部被称为“皇上"“处长",把持基层政权、操纵选举、非法敛财……随着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披露,村干部涉黑涉恶案件越来越多,打击“村霸",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显得格外重要。
在当前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中,村官占据了案件数量的70%以上,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已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十八大以来的5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
这些村官之所以沦为“黑村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权力集中,监督薄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农村组织管理权限不断增大,土地、森林、水利等生产要素的开发利用权,相当一部分掌握在村干部手中,而决定权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身上。甚至在很多村,书记、主任“一肩挑",集党务、管理权和财权于一身,架空了村民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同时,一些村民自治意识和法制观念相对薄弱,难以组织起来监督村干部的日常工作。此外,由于自上而下、内外协同的监督体系不完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由于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使得村干部行使权力处于自由状态。不少地方的村官俨然成为“地头蛇"式的“土皇帝"“村霸王",权倾一时,霸领一方。一些村干部手中握有财物等大权,搞“一言堂"“家长制",大小事务全由他说了算;为方便谋取私利,不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基本上所有事情都采取暗箱操作,使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这些“苍蝇"虽然职位不高,但工作在农村第一线,并在一定范围内代表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其权力不可小觑,危害性不可低估。这些发生在广大农民群众眼皮底下的黑恶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破坏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就提及,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扫除基层党组织中的黑恶势力要严把村官队伍的入口,切实通过民主选举把党性强、作风硬,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党员和群众选出来当村支书或村主任,不给黑恶势力染指村级组织的空间。
要加强村民的法治观念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村务、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延伸和强化对村官的管理监督。要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将霸痞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占据村庄负责人位子的黑恶势力决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严惩,让其无藏身处、无立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