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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领域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研究
作者:崔晓丽; 加工时间:2020-08-23 信息来源:中国检察官
关键词: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
摘 要:检察机关提起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时,相关法律赋予消费者的诉讼请求,其皆可以提出,包括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的着眼点是惩罚,落脚点是赔偿,其与刑事罚金、行政罚款的性质不同,检察机关诉请惩罚性赔偿与消费者个人提出诉求也并不重合。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应遵循有限处分原则,诉请的惩罚性赔偿金应用于改善公共服务,弥补公益损害,建议设立惩罚性赔偿专项基金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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