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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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今年山东省旅游将主抓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休闲’,一个是‘乡村’,因此今年的‘好客山东休闲汇’将主打‘齐鲁乡村逍遥游’这一旅游品牌。”在山东省政府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旅游局副局长于凤贵这样表示。
种种迹象表明,山东省的乡村休闲游潜力很大,并正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有望成为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又一支生力军。
作为农业大省,山东山、海、河、湖优美,田园风光秀丽,乡村文化多样,地域特色鲜明,农业物产丰饶,乡村景观各异,具有发展乡村旅游得天独厚的优势,已培育起像胶东渔家、沂蒙人家等全国知名的乡村旅游品牌。据统计,截至2012年,全省规模化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已超过2500个,经营业户达到4.8万户,从业人员超过20 万人;全省乡村旅游总收入由2009年的370亿元增加到920 亿元,年均增长35.5%,占全部旅游收入的五分之一,全省农民人均增收1950元。
根据 《山东省乡村旅游业振兴规划》,到2015年,山东全省乡村旅游年接待能力将达到3亿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显然,乡村休闲游不仅满足了城里人对旅游的新需求,而且促进了农民增收,对推动城镇化发展和农村文明提升也作出了积极贡献。将休闲与乡村游相融合,已经并将继续产生“1+1>2”的效果。
但也应当看到,发展乡村休闲游,山东也有一些“短板”需要补齐。山东省旅游局局长于冲就直言不讳地表示,虽然目前旅游业正在从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但不少旅游景点配套设施过于单一,住宿、餐饮、零售、娱乐等增值项目发展缓慢,不能很好地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延展旅游产业链条。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乡村旅游电视会议上,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山东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要通过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强力宣传促销等措施,推动乡村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未来5年,要努力使全省乡村旅游的主要指标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7年,全省乡村旅游总收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到25%以上,尽快把山东建设成为乡村旅游名省、强省。
值得一提的是,在山东省政府即将出台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中,有关乡村旅游的内容占了四分之一的篇幅,足见山东蓄势发展乡村旅游的决心。可以预计,随着山东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政府推动力度的不断加大,“齐鲁乡村逍遥游”这一乡村旅游品牌将会擦得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