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4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一路狂奔的广东,终于在 “土地、能源、人力”生产要素紧缺的障碍中,放缓了经济发展的脚步。土地空间的难以为继,对广东经济版图扩张的限制最为明显。有限的土地如何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对政府而言是个巨大的挑战。
2013年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会见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时表示,广东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是产业转型升级,还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产业园区建设,都需要土地资源支撑。
广东的改革,本身就需要在土地上不断腾挪,其中,责任田转包、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分类处置闲置地、盘活低效用地等改革措施不仅记录着广东人的脚印,也为中国土地改革的过河者留下一颗颗 “有价值的石头”。
探新路
广东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创新对其意义重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邬公权告诉记者,广东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据悉,目前广东单位建设用地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由2008年的1.88亿元/平方千米提高到2011年的2.66亿元/平方千米,增幅为41.5%。全省节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大幅度提高。
广东省在扩内需促增长与日益突出的土地资源供需矛盾面前,以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为契机,大力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三旧”改造,缓解土地供需压力,通过积极调整土地管理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2008年至2013年3月底,全省共投入“三旧”改造资金4446.4亿元,完成改造项目2893个,完成改造面积15.1万亩,节约土地6.8万亩,实现节地率44.8%,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城镇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走“耕地保护严、建设占用少,用地效率高”的改革道路,广东已见成效。
广东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已难以为继,严重制约了广东的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是广东省和国土资源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2008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出席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政府在广州联合举行的广东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启动仪式上表示,广东将盘活土地资源,提高用地效率,努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
“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任务繁重,面临不少问题。 ”邬公权介绍,到2020年,广东省平均每年仍需新增建设用地40万亩左右,而国家下达给广东2006年至2020年的年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只有29万亩,年平均缺口达10万亩左右。
想方设法盘活广东现有的存量土地是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唯一途径。为此,广东省政府提出,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试点示范省建设启动为新契机,大力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先行先试,转变发展方式和用地模式,努力探索构建土地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走出一条有广东特色的内涵挖潜式高效用地新路子。具体突出“六个坚持”: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在优化用地结构布局上取得新突破;二是坚持严格管理,在加强土地保护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坚持保重点需要,在保障重点用地上取得新突破;四是坚持内涵挖潜,在盘活现有建设用地上取得新突破;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在开拓土地利用途径上取得新突破;六是坚持加强领导,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示范省建设的合力上取得新突破,确保示范省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在国土资源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广东省积极创新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制定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探索建立节约用地的评价体系,率先在珠三角地区制定“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目标量化分解方案,作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目标考核的核心指标。
争取中央更多“给力”政策
2012年9月18日,国务院批复广州、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此,历时7年多的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在本轮规划修编中,国家下达广东省建设用地总规模3009万亩,耕地保有量436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834万亩。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负责人表示,总结本轮规划修编,不仅在规划内容上有重大创新,而且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技术路线上都较过去有很大改进,具体体现在七个方面:差别管理、强化弹性;主线明确、重点突出;总量控制、图数一致;同步编制、上下结合;政府组织、专家领衔;质量控制、督促指导;公众参与、严格要求。
为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广东省政府还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前提下,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配置城乡、区域、产业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产出率,实现至2012年,每新增亿元GDP所需新增建设用地量逐年下降,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居全国前列。
记者了解到,在制定《方案》的同时,广东省政府还组织部署12个市、县、区围绕围海造地,土地开发整理,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三旧”改造,闲置地处置,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5个专题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不仅如此,广东还在全国率先将“耕地保有量”纳入市厅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土地管理部门共同责任制度;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继续层层签订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责任书,推进耕地保护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