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中国;韩国;食品安全;铅;镉
摘 要:目的研究中国和韩国食品安全标准中铅、镉两类重金属指标的差异,为开展进出口韩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依据,并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完善提供参考。方法以我国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与韩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Food Code(2019)为研究对象,结合食品产品相关标准,对两国的食品分类体系和重金属中铅、镉限值进行比较、分析。结果在植物源食品方面,我国新鲜蔬菜的铅限值为0.1 mg/kg,与韩国部分蔬菜的限值相同;两国的水果铅、镉限值相同,分别为0.10、0.05 mg/kg;谷物中的铅、镉限值相同,而食用菌铅、镉限值不同;在动物源食品方面,两国的畜禽内脏铅限值同为0.5 mg/kg;韩国肉类食品铅、镉限值要严于我国,分别为0.10、0.05 mg/kg,而我国为0.2、0.1 mg/kg;两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铅限值也不全相同,仅有甲壳类、鱼类限值一致;在其他食品方面,两国关于可可制品的铅限值不同,中国和韩国限量分别为0.5、2.0 mg/kg。结论和韩国标准相比,我国标准中涉及的食品种类全面,囊括绝大多数食品及其制品,但对我国特色食品中铅、镉等重金属的安全性重视程度不足,缺少符合我国食品特色的个性化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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