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停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
关键词: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管理条例;经济发展;交通服务;运力规模;法制委员会;总量控制;深层矛盾;大气污染防治;
摘 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停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就决定制定的有关情况作一说明:一、决定制定的必要性和经过出租汽车行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在促进经济发展、方便大众出行、提升城市交通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不断进步,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