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食品安全;;民事侵权;;责任制度
摘 要:食品安全是人最原始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关系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是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食品工业、化学工业等技术的快速发展,食品种类也日益丰富,各类食品添加剂越来越多的用于食品加工、存储技术中,一些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添加剂的滥用给人类身体健康构成了很大的威胁。我国自2008年奶粉行业发生三聚氰胺事件之后,政府于2009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与食品安全民事侵权有关的法律法规,确立了食品安全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同时提高了民事侵权惩罚性经济赔偿额度。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发,从苏丹红、地沟油、皮革奶粉、塑化剂到老酸奶“工业明胶”、奶茶行业鸭舌制品含甜蜜素、硫磺熏制“毒生姜”等各类食品对身体有毒害的事件层出不穷,不安全的食品侵害了人们的安全权,阻碍了诚信社会的建立。为何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关键问题在于民事侵权的法律保障力度不够,导致难以得到民事侵权赔偿。课题以食品安全民事侵权问题为主线展开,使用文献查阅法和比较分析法。在国内外现有食品安全民事侵权问题研究成果基础上,梳理了食品安全民事侵权的定义、性质与类型,缺陷食品、瑕疵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区分,以及食品安全民事侵权责任的主体、构成要件与归责原则,然后重点从我国食品安全民事侵权责任制度的立法视角提炼出我国食品安全民事侵权法律存在的些许问题。文章最后通过借鉴欧盟、美国、日本在食品安全民事侵权责任制度立法建设方面的经验,为我国食品安全民事侵权责任制度建设提出了些许建议。有效解决食品安全民事侵权问题的路径有:促进食品安全民事侵权立法的统一、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体系、完善广告代言人侵权责任的认定、完善民事赔偿优先原则等。本文的研究立足国情、充分吸收国外先进的民事侵权制度建设经验,我国食品安全民事侵权问题的分析对我国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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