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9 篇
13902 篇
477791 篇
16278 篇
11761 篇
3926 篇
6531 篇
1251 篇
75586 篇
37735 篇
12156 篇
1656 篇
2859 篇
3417 篇
641 篇
1240 篇
1973 篇
4916 篇
3871 篇
5467 篇
日前,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把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具体来说,《意见》提出,要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70%以上的合作社具有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并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县级以上示范社超过20万家,合作社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与此同时,《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重点扶持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各级财政要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林)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落实和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合作社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正向激励措施,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另外,《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服务,健全推进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要求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各自职责,合力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安邦(ANBOUND)农业研究团队认为:《意见》的推出,能够有效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形成“优胜劣汰"机制。通过有针对性的公开扶持,在制度上确保规范农民合作社的运转,并且给予整个市场良性引导和明确的信号,有助于在无形中形成长效的促进保护机制,十分明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