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4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迫于环境压力,一场更为猛烈的钢铁业调控风暴即将袭来:利用市场化手段,“有保有压”来治理行业乱象。
所谓“有保有压”,即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已公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采取不同措施:对于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将运用差别电价、严控信贷、监管部门查处、考核问责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最终迫其退出市场;而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支持其开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结构调整工作,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奖励和信贷支持。
特别是新形势下国家对环保非常重视。这意味着重污染钢铁行业在未来几年是更重要的矛头指向。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琳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分析道。
在2012年10月《规范条件》修订版正式实施半年后的前几日,工信部初审了71家申报企业,公示了第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的45家企业名单。据悉,工信部还将开展后续的申报和公示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将80%左右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到《规范条件》中。
这些市场化手段实施后的效果如何,张琳笑了笑说,如果这些措施能够落实的话,一定会对钢企影响很大,尤其是在钢企亏损面大、利润低的情况下。差别电价将提高钢企的生产成本,这相当于是采取倒逼机制逼着一些小钢企关停落后产能。
根据中钢协的数据,2012年,全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销售利润率仅为0.04%,从钢铁主业来看,基本上全行业都处于亏损。中钢协副会长刘振江指出,2013年一季度情况并没有改观,企业经营状况一个月不如一个月,钢产量增加过快是主因。
虽然早在多年前,我国就建立了严格的钢铁项目国家审批制度,核准权统一上收至国家发改委。但钢铁产能不仅没有控制,反而陷入了越淘汰越扩能的怪圈。“十五”以来,我国钢铁产能持续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我国钢铁产量比上一个5年增长了2.75亿吨,增幅达80%,至2010年已占全球钢产量的44%。每年各省都能完成分配的任务,但对于新增的产能却没有具体的数据报出。各省新增的产能和淘汰的产能多少涉及到地方保护,加之很多行政化的手段都很难鉴定。比如排污达不达标,涉及到很多东西。张琳说。
现在,地方小钢企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又不断加码上更大的产能,而地方政府对此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关停大量的小钢企不仅会减少税收、影响地方就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更会影响到当地GDP的增长以及其官员的升迁。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虽然抑制产能是行业共识,但从近两年的实际情况看,通过行政手段减产只能适得其反,不得不采取市场“非常手段”应对。行业亟须转变管理方式,确立符合市场规则的限制粗钢产能新标准。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魏启宁给出的建议是: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市场监督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管理方式规范钢铁行业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控制国有钢企的数量,积极引进民营资本,提高市场竞争;控制地方政府对钢铁企业的补贴;控制国有钢企的信贷规模;完善以资源税、环境税为基础的税收制度,促使企业提高其生产效率。
但有专家指出,新的《规范条件》虽然添加了更为完善的综合性标准,但两次《规范条件》都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即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审批制度,导致市场监督功能形同虚设。
对于所谓的市场化手段,张琳也有其担心,“新措施是否有细节,是否能够落实。每一次都说是对上一次的修订,实施效果却从来没有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