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小额程序;;诉讼效率;;电子诉讼;;信息技术
摘 要:随着我国建设法治国家进程的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日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纠纷诉诸法院,司法需求的激增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给法院造成了巨大的审判压力,所造成的结果便是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及时甚至公正的救济,在这种背景之下,小额诉讼程序自然而然地产生并得到了迅速发展。传统小额诉讼程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司法需求与司法供给之间的矛盾,但从目前我国所处的社会环境来看,一方面,现代经济社会越来越重视对效率和便捷的追求;另一方面,信息通讯技术已经改变了人类传统的交流方式,这种影响是全方位的,包括诉讼领域。将信息通讯技术应用于小额诉讼程序,充分发挥电子信息技术的工具价值,对进一步凸显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促进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查阅大量的期刊、文献,运用归纳、总结的方法,对小额诉讼程序电子化的价值进行分析,明确了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电子化的必要性和价值功能,即在传统的小额诉讼程序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普通公众将纠纷诉诸法院的门槛、强化司法程序的服务功能、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公平。同时,分析借鉴了域外和我国境内电子化的成功经验,域外主要分析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韩国的改革经验,国内主要总结了浙江和吉林省的实践经验,来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电子化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其次,以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电子化的立法现状和电子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立足点,发现在改革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解决办法。最后,根据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全程性的电子化,在保证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诉讼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电子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网上起诉、远程立案、在线调解、网上庭审、远程作证和取证、诉讼文书网络短信送达、电子证据采信、庭审视频直播、在线判决等诉讼形式。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追求和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角度出发,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电子化进行规划和讨论,做到立法先行,坚持改革有法可依,在不破坏民事诉讼制度完整、和谐的前提下,进行全面、有效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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