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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机构离“住房银行”有多远?
作者:叶锋;徐海波;杨绍功;王浩明 加工时间:2014-07-18 信息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关键词:公积金机构;“住房银行”
摘 要:
内 容:

一边是近万亿结余资金以存款形式沉淀在银行,干等贬值;一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巨量建设资金。这其中,有无对接的可能?

有人建议将“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作为公积金改革的一个方向,乃至建立“住宅银行”;但也有人认为此举在当前条件下实施难度很大。不管怎样,如何激活沉睡的巨额存量资金并始终确保其姓“公”,迫切需要破解。

近万亿公积金结余坐等贬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提供的数据显示,过去十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仅为1.89%,比同期平均CPI低1.07个百分点,贬值问题突出。

一位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透露,职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目前上年结转的按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2.60%计息,远低于很多理财产品收益水平。

在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于浩对记者说,由于收益率太低,目前都不太愿意缴纳公积金,还比不上公司直接把钱打到工资卡再存到银行里实惠。一些缴存职工甚至表示,宁愿花费10%的“手续费”把公积金提出来,也不愿意让它坐等贬值。记者采访发现,在不少地方,违规提取公积金已成为一种行业,多地还不时发生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案件。

记者调研了解到,目前全国多个中小城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低,一些城市个贷率低于45%,资金大量结余闲置,或成为低收益的银行存款。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9498亿元,以普通存款存放在银行。

离“住宅银行”尚有距离

为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难题,成立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被提上议事日程。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无可能朝此方向转型?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祖信认为,公积金大量存款结余是结构性的,目前有一些城市公积金个贷率很高、流动性紧张,但大部分城市则存在不少结余,“与其向银行借款,不如在公积金中心之间形成更大范围的互助”。

还有一些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提出,对行政管理和资金运作实行“两条线运作”,“管用分离”,即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建立行政管理机构,行使监管职能;同时,建立相应层面的基金运营中心,从事资金运行管理。在此基础上,探索成立类似的“住宅银行”,由各种涉房资金按比例入股,并根据银行利率进行调剂。

不过,也有不少人持保留态度。有地方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人坦言,“单一的住房模式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利润,而一旦变成逐利性的基金,就背离了公积金的属性”。

一些业内人士担心,如果成立“住宅银行”,即使加上再多的限制条件,也难以遏制地方政府的“抽资”动机。

巨额公积金亟待保值增值

住宅银行似乎还有些遥远,但如何激活沉睡的公积金结余资金,却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陈杰说,可在保障资金安全和一定收益率的情况下,探索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发行住房债券,面向全国的公积金中心,有结余资金的公积金中心可以认购债券,这样既有安全性又能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学锋表示,应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稳定、专项使用、政策性金融功能强的特点,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贷款的前提下,可用于发放回收效益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

有专家还提出,现在社会融资成本较高,相关部门可考虑放开政策,让公积金结余资金在银行间进行拆借,以及购买银行推出的保本理财产品,提高公积金收益,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认为,公积金产生的收益理应属于全体缴存职工,公积金中心产生的增值收益上缴财政做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等于是“划私为公”。因此,为保证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要提高个人账户的收益水平,增值收益应返还给缴存职工。

多位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则指出,在放开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进行创新时,监管一定要跟上,可选择一些地区 做试点,成功后再逐渐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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