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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配套政策赋予汽车企业有难度的“自由”
加工时间:2013-06-29 信息来源:EMIS
关键词:汽车三包;汽车企业;价格;售后服务
摘 要:
内 容: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质检总局不久前再次发布最新版本的“汽车三包”重要配套文件《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征求意见稿),面向一些车企及行业机构征求意见。据称,这份文件有望于7月份正式获批。

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此规定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汽车三包政策包括九章共48个条款规定,其中虽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以及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但尚有很多细节的界定与执行存在疑问,因此此次“征求意见稿”被认为是三包政策的细化。

首先,意见征集稿中明确了家用汽车的退、换车的条件。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在车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两次修理,或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等情况,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换车要求。

配套文件则对汽车“三包”具体操作进行了细化,其核心是具体和明确了“退换车”的范围,即“属于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前/后桥、车身”7类注明的几种主要零部件维修更换两次以上,或者“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重大、突发严重质量问题。对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因维修两次且仍不能正常使用”而导致退、换车的零部件种类减少了,电器控制系统、润滑系统、冷冻系统、燃油供给系统等这次没有列入退换范围之内。

但是有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现有的汽车生产技术,意见稿中所说的七类动力总成的主要零部件,在规定时间内发生质量问题且2次更换维修都不能解决的概率极低。现在大多数新车车主遇到的多半是转向不灵、刹车不灵、新车异味等问题,这些小问题有可能数次修不好,进而影响消费者的使用感受,但是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方式,意见征集稿并未有明确的规定。而是给了厂家在制定汽车出厂的三包凭证时更多的自由度,即汽车厂商在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上自行说明哪些不属于“三包”范围。

虽然看似配套文件赋予了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但是企业方面表示,目前的政策执行起来存在难度。有分析指出,汽车三包跟汽车召回不同,三包法规是对汽车质量的保证。对消费者而言,对新车质量和使用问题的界定,或许存在困难。“像油耗值不准,很有可能是性能问题,而非质量问题。但由于国家质检总局没有规定汽车性能与汽车质量的界限,而是将这一工作全面交给了汽车厂商,那么消费者混淆产品质量和产品性能两个概念也在所难免。”

另有分析指出,汽车产品不同于家电等产品,其上万个零件来自于不同的配套厂,且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情况也非常复杂。在配套文件中仅列入了7类问题可以退换,实际上也有具体操作方面的考虑,一般而言,如果是这7类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在谁一目了然。真正难操作的是对其他更多复杂的质量问题的检测与定责。

关于质量鉴定的问题,此前有说法指出汽车三包政策有效执行难处在于检测机构的缺位,本次意见征集稿中依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湖北省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罗吉文认为,举证依然是摆在汽车三包面前的最大难题。

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是汽车三包政策依然有着正面的意义。由于三包政策规定了在三年的期限内,绝大多数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并且强制性地规定了同一种问题修理的时间,如不超过35天以及修理次数不能超过5次(否则消费者可以换车),像启动机坏了、电机烧了等问题,这将促使汽车厂商提高产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质量。

此前在安邦汽车竞争情报中强调过,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简单的价格战或者简单的推新车型已经不足以应付当前的市场了,而提高售后服务是汽车企业祭出的新法宝,这一点对于需要塑造品牌形象的自主车企而言更加重要。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当前的三包政策在一些问题上尚未明确,这将要求企业在对政策的把握上具有更多的智慧,即既满足政策的要求,又能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且不被竞争对手“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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