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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2013年1-5月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情况分析
加工时间:2013-07-18 信息来源:十堰市统计局
关键词:十堰市;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
摘 要:
内 容:

今年以来,十堰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实施“春风行动”为切入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狠抓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与转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

截止5月31日的统计调查结果,全市农村外出从业人员规模达到68.34万人(到乡外就业年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劳动力),比上年同期的63.55万人增加4.79万人,增幅7.5%。其中:丹江口市农村外出从业人员6万人,郧县农村外出从业人员12.38万人,郧西县农村外出从业人员15.08万人,竹山县农村外出从业人员12.11万人,竹溪县农村外出从业人员7.25万人,房县农村外出从业人员13.24万人,张湾区农村外出从业人员1.39万人,茅箭区农村外出从业人员0.88万人。这次统计调查的口径是:在乡以外的打工人数,打工时间在1个月以上。

1-5月,十堰市外出从业人员出现了明显回升势头,丹江口市外出从业人员同比增加0.15万人,增2.6%。郧西县外出从业人员同比增加0.96万人,增幅6.8%;竹山县外出从业人员增加2.07万人,增幅20.6%;竹溪县外出从业人员同比增加0.15万人,增幅2.1%。

从转移渠道来看,具有较强的自发性和裙带性。全市自发转移农村劳动力47.54万人,占69.6%。经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转移7.6万人,占11.1%。中介组织介绍转移7.37万人,占10.8%。企业招收5.83万人,占8.5%。有近70%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都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或引导而实现。通过政府组织转移、企业招收和社会中介组织转移的只占30.4%。

从外出从业按地域看,在县内乡外打工人数9.74万人,占14.3%。在省内县外打工人数17.21万人,占25.2%。在省外打工人数41.21万人,占60.3%。在港、澳、台及境外打工人数0.17万人,占0.3%。

从外出从业按地点来看,在东部从业的有26.91万人,占39.4%。在中部从业的有29.92万人,占43.8%。在西部从业的有11.1万人,占16.2%。

从外出从业按行业分,在第一产业打工的有3.19万人,占4.7%。在第二产业打工的有39.79万人,占58.2%。在第三产业打工的有25.36万人,占37.1%。
  今年1-5月全市有1.96万人返乡,占外出从业人员的2.9%。其中。找不到工作的有0.22万人,认为工作水平低的有0.66万人,其他自身原因有1.08万人。返乡人员再就业情况,在返乡的1.96万人中有0.51万人在本地务农,有1.14万人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

今年以来,当地农民工有持续升温的势头。一是随着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逐步发挥作用和全国经济形势企稳回升,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增加。二是全市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的上马、续建、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移民内安工作的推进,成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客观上增加了农村居民在本地就业的机会,本地农民工就业明显增加。当地企业农民工工资水平在1500-1800元/月。

二、外出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1、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相对较低。金融危机发生以来,部分企业经营面临困难,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采取裁员、减薪和延长劳动时间等方式减少费用,直接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且从事的工作大多是最危险、最辛苦的工作。

2、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在外出务工人员中,没有与单位和雇主签订任何合同的占50%以上。其主要原因:一是用人单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二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劳动风险意识和损失补偿意识。

3、享受社会保障低。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危险程度比较高的行业,如果没有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当农民工出现疾病、工伤后,他们得不到应有的基本保障,损害农民工的长远利益。

4、仍有拖欠工资的现象发生。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维权等方面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强,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劳动权益问题正在得到改观,但是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存在,克扣和拖欠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农民工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素质。加强农民工培训是提高农民工素质的最有效途径,也是农民工的迫切要求。因此,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设备、技术等优势,针对全国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扎实做好农民工就业前技能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出一批懂业务、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农村新型实用人才。  

2、加强对用工企业执行基本保障制度的监督力度,督促用工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基本的工作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3、维护农民工权益,杜绝克扣、拖欠工资的现象发生。一是要规范劳动力市场上的雇佣关系,劳资双方要签订正规、有效的合同,相关部门要经常抽查监管,如果发现农民工没有签合同的,要对其所在的企业或者负责人严惩;二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工资清欠工作,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鼓励引导农民工就近就业,就地转移,减少劳务纠纷。同时,也要鼓励返乡农民工在本乡创业,为家乡经济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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