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钢铁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分析法;问题
摘 要:2015年1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开始正式实施,除了用“治安拘留、刑事责任”、“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等手段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还规定排污单位必须公开自身环境信息。企业既是社会经济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也是自然的主要破坏者,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具有现实意义。钢铁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破坏环境的重污染行业之一,具有资源消耗高、利用率低、废弃物排放量多等问题。为此,我国制定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等来限制钢铁企业的排放。目前,越来越多的钢铁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开始关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有关规章制度也逐渐规范,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企业的披露方式不统一等等。在学术研究方面,大多数学者针对整个钢铁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得出的大样本的对策建议的可操作性不强。此外,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评价时,大多数学者没有区分环境自愿性信息和强制性信息,缺乏对披露动机的量化研究等。本文在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研究内容,对B企业进行深入分析,从其生产流程及技术特点入手,结合梳理的相关制度规范,采用内容分析法设计了显著性和量化性两个维度的评价指标,还区分了环境自愿性信息和强制性信息,尝试对其披露动机进行量化研究,发现问题,探寻其主要成因,从核算体系、披露模式、内部监督、自愿性四个角度寻找企业自身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路径。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企业需加强环境保护,积极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其次,利用内容分析法,构建了一个较全面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能更加直观体现企业披露的情况,并能够对其披露动机进行量化分析,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借鉴的经验。然后,B企业的整体披露情况越来越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其成因多种多样。最后,单独的核算与报告模式可以更加集中、全面、明晰地反映B企业的情况,是未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发展方向,但现阶段实施的阻力较大。相对来说,嵌入企业常规的会计与报告模式是现阶段较可行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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