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9 篇
13901 篇
477602 篇
16255 篇
11755 篇
3914 篇
6522 篇
1248 篇
75548 篇
37648 篇
12140 篇
1653 篇
2850 篇
3411 篇
641 篇
1239 篇
1972 篇
4909 篇
3866 篇
5438 篇
湖南省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
6月25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煤监局、省能源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确保煤炭行业平安稳定。《意见》强调,坚决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坚决关闭或出清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 “僵尸企业"煤矿;坚决关闭3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不达标的煤矿;坚决关闭开采范围与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区重叠且矿业权设置在前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凡安全、环保不达标的煤矿一律不允许保留。《意见》提出,2019年8月底前,市级人民政府(省属煤矿由属地市级人民政府会同省国资委)按照政策要求,对标对矿,组织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关闭煤矿名单,确定关闭退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