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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新政策下小微企业实际税负将降到5%

加工时间:2019-02-28 信息来源:证券、财经新闻
关键词:税务总局;小微企业;实际税负;
摘 要:
内 容: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昨日表示,按照新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比原来降低一半。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以“实施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助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刘宝柱就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有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有网友问,我单位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此次新政策对我们有影响吗?
  刘宝柱表示,此次新政策对网友单位是有影响的,并且是利好消息。假设单位今年符合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和去年一样,按照新规定,该单位的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比原来降低一半
  刘宝柱指出,如果该单位的效益越来越好,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按照原来的规定是不能再享受优惠政策的,但现在只要不超过300万元,仍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相关新闻
  税务总局和36个省级税务局已成立减税降费小组
  在昨日在“实施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助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在线访谈活动中,有网友问,税务总局高度重视此次小微企业惠普性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实工作,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表示,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为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已经作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一是迅速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目前,税务总局和36个省级税务局均已经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畅通了信息联络渠道,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迅速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三是抓紧实施培训辅导。四是持续优化征管服务。为便于小型微利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税务总局在2月1日前已经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完成了征管系统、网上申报系统的升级和优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自动校验“四个自动"功能。(中新社)(文章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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