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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将迎10亿元行业保障基金 从备付金利息计提

加工时间:2020-10-14 信息来源:财新新闻选编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行业保障基金;备付金;
摘 要:
内 容:

继证券行业、保险行业、信托行业后,第三方支付业也将迎来自己的行业保障基金。

  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称将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下称基金)。该基金是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用于化解和处置因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缺口导致的行业风险。

  所谓备付金,是指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资金。央行在起草说明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支付机构业务的快速增长,客户备付金规模不断扩大,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对行业发展和金融稳定造成负面影响;此外,部分支付机构因重大违规、经营不善等问题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解散或破产时,由于缺乏配套的救济保障机制,如果其客户备付金存在缺口,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2019年1月起,支付机构向人民银行全额交存客户备付金。但央行起草说明指出,备付金集中存管可以有效遏制资金挪用风险,但不能杜绝支付机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商户和虚假交易,也无法完全避免非法交易平台传染给支付机构引发的资金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指出,该基金的设立,一是有助于解决局部非系统性的风险,尤其是中小支付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更多起到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三是把一直热议的备付金利息间接地、部分用于保障支付行业的客户合理利益。

  根据《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作为其清算保证金,中国人民银行按季度计提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的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而非此前业内传言的统一按照备付金利息的10%计提;具体而言,评定为A类的支付机构,计提比例为9.5%;评定为B类的,计提比例为10%;评定为C类的,计提比例为10.5%;评定为D类的,计提比例为11%;评定为E类的,计提比例为12%。

  2020年1月,财新曾独家报道,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备付金政策又迎新动向,从不计息改成三年内央行按0.35%计息,但其中利息的10%要用作行业保障基金(参见财新网报道《独家|万亿备付金政策再微调 支付机构将按0.35%获央行付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计提比例又有调整。

  杨涛指出,这几年监管部门对支付机构一直延续了分级监管的思路,这次分级计提也是体现之一,是为了符合支付市场的快速变化趋势。评级高的机构少计提一点,加上通常是行业领先企业备付金规模大,也比较合理。

  此次《征求意见稿》还设定了支付行业保障基金规模的上限:计提清算保证金利息将超过10亿元时,应当调整计提比例,确保本次计提后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

  央行起草说明披露的数据显示,当前支付机构服务数亿客户,涉及客户备付金达1.5万亿元。据财新记者了解,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家支付巨头沉淀的客户备付金总额逾万亿元,占全部第三方支付行业备付金总额的90%以上。与整个行业的备付金规模相比,不超过10亿元的行业保障基金并不算太大,与其他行业保障基金规模相比也相去甚远。

  出现什么情况可以动用支付行业保障基金呢?

  根据《征求意见稿》,经央行批准,可以使用基金用于偿付客户备付金的情形有:支付机构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支付机构或者其他责任主体的资产无法完全弥补客户备付金缺口的;支付机构出现重大风险且采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均无法弥补客户备付金缺口的;央行认定的其他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

  具体的程序是,当出现前述情形需要使用基金时,将由住所地央行分支机构与支付机构或者支付机构支付业务退出处置工作组以及基金管理人共同制定备付金兑付方案,明确备付金兑付比例、兑付资金来源及金额、偿付方式等,优先保证自然人客户及中小微特约商户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基金兑付客户备付金的,对单个客户实行5000元人民币最高兑付限额。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支付行业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兑付限额。

  《征求意见稿》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所属或者主管的非营利性质的行业自律组织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管理基金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按必要性原则从基金中据实列支,年度管理费不超过基金日均余额的2%。

  基金管理人遵循安全、稳健的原则集中管理和运营基金。根据《征求意见稿》,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为3级(含)以上的商业银行存款、中央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以及央行批准的其他高流动性资金运用形式。经央行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对基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对委托投资管理的基金实行第三方托管。基金资金运用产生的收益,纳入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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